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1年浙江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排序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