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571-87951921,邮箱:yuling@***.cn。
2021年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外校免试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