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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2021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10:37:00 解决时间:2020-10-1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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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0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通知》;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20年9月19日前递交申请材料,经由申请人硕士指导教师和拟申请博士指导教师签署意见,9月底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面试考核,考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要求参见学院“2021年春季硕博连读申请报名通知”。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2月(春季入学)和2021年5月(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预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待发布)。

2、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

(1)材料递交时间:请于学校系统报名开始日起至11月30日间递交材料,邮件以11月30日之前(含当天)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收件安全,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2)考生递交材料:

1)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高学位、学历证书或境外留学、合作研究相关证明材料(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学习和学术研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成果清单目录-附件2),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发表的期刊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的复印件,被检索的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录用的稿件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稿文章首页(需导师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6)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3000字以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的摘要、目录等);

8)两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专家签字出具的2021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博士生专家推荐信.pdf (推荐信内务必有专家亲笔签名)。

9)正在其他培养单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若报考建工学院博士生,须递交目前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10)个人申请材料清单(附件4)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申请报考递交材料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

直接递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室

联系人:路老师,张老师电话:0571-88208680,88208683邮箱:jgyjs@***.cn

初审结果及复试考核时间待发布(请关注建筑工程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目的相关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1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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