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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博士生

2021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普通招考博士生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17:37:00 解决时间:2020-10-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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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招考博士生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统一招生考试入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者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复试前取得)。

(2)学术能力方面,要求对于所报考领域,具有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

(3)现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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