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各学科“材料审核小组”协助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直接攻读博士生复试名单于9月公布,硕博连读博士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名单将于12月中旬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初审环节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