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已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或者已录用论文首页及其录用函;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根据清单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
(3)请使用顺丰或EMS,其他快递不收;
(4)请于寄送递交材料,邮寄以2020年12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审核:
高分子系研究生教学科根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准后将考生申请材料提交系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审核结果预计将于2021年1月中旬通知考生。高分子系研究生科
2020年10月30日
2021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名及线公开发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