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材料清单;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如果没有论文全稿,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
(4)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或1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5)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个人简历CV,简明扼要地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8)个人陈述 ,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邮寄地址:用EMS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光电学院教三317室研究生教学科,邮编:310027。(只接收EMS快递方式)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11月20日前递交材料,邮寄以11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5、所有报名考生都必须寄纸质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科。
6、初审结果将于1月份公布,具体见光电学院相关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光电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浙江大学光电学院博士研究生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