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5月31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高考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高考,且必须于高考后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的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次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考核名单确定: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2.5倍确定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同入围),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预计公示时间:7月3日左右。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综合面试时间:7月8日。考生须全程参加综合面试,未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和录取。综合面试将采取在线视频面试方式,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新公告。
5.公布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7月9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