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①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③根据情况,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④请于11月10日至11月3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以11月3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传媒学院‘申请―考核’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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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直接送交:紫金港校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大楼205室研究生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