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递交时间:请于学校系统报名开始日起,至2020年年11月3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以11月3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完整注册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
2)、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附件1:博士专家推荐信模板.pdf)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已授权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检索证明,专利提供授权证书);所有成果需附清单(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
5)、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6)、个人简历,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8)、材料学院博士生综合核查表。(附件3:博士生综合核查表.docx)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19室材料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27(请使用顺丰或EMS,其他快递不收);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7953141,邮箱:mse_edu@***.cn。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2021年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