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由招生学院(系)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现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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