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4月2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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