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4分钟)。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附中考生承诺书》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
2021年3月31 日
考生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中国音
乐学院附中2021年招生简章》《中国音乐学院附中2021年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线上考试(初试)操作说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 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 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务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 线上考试时,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中同期录音,声像同步,不做剪辑,不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等。
4. 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考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21 年月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招生考试初试录制时,考生不报姓名、不报考号,只报曲目名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