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仔细浏览查看《报名须知》《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流程见附件3)。
(一)考生报名
1.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和高考考生号等信息实名报名,否则无效。
2.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或父母真实在用的手机号码,并保证该号码手机通讯畅通。因手机通讯不畅导致报名不成功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下载打印《疫情防控个人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名。
4.请牢记您设置的密码。
(二)签订《患病经历申报表》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患病经历申报表》内容,确保如实承诺,填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若有瞒报、漏报、错报、弄虚作假等申报不实的,则直接认定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引起的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患病经历申报表》,具体标准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等。
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及对检测强度、天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适应度,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检。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身体对检测强度、天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不适应及体测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面试体检体测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及补充填报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符合我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名条件的考生,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提示补充填报考生经历信息、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等内容,同时上传本人《高考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正面。
考生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和《高考体格检查表》的全面、真实、准确,因信息瞒报、错报、漏报、弄虚作假等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政治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及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信息填报和上传本人《高考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成功后,选择预约入场时间并打印《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
如网上报名时出现系统故障或打印《面试体检体测准考证》时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有误,请及时拨打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12—8058078。
咨询时间:5月31日至6月4日、6月9日至6月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