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试秩序的(如:损毁测试表格等行为),直接取消公安院校报考资格;
2.不尊重考官,与其他考生争执或打架斗殴的,直接取消公安院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黑龙江考生报考公安加试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