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直博生还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报名和交报名费(网址http://yz.***.cn,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未按规定在我校简章要求时间内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的直博生录取无效。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向学校主管部门主动声明报备。
(五)我校直博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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