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材料不完整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我院严格筛选参加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允许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本次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向学校主管部门主动声明报备。
(四)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社会与人口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研究生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