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强基监督保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