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下旬。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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