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本院推免生复试办法。
2.组织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我校在职教师,组长一人,组员四人及四人以上。
3.负责推免生的审核、筛选、复试、接收。
4.负责复试题目命制和复试方案制定。
5.审核复试结果。
6.确定拟接收名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考生的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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