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2736994,举报电子邮箱:jubao@***.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