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2)按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推荐的教师组成。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5)采取分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生为获得推免资格且意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内填报过报名信息的外校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和研招宣讲会面试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前,各学院应及时审核已预报名考生申请信息,根据学生情况及时遴选,通过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分批组织复试工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对其他报名考生进行选拔,分批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应在10月20日前结束。
(7)当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学院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接收推免计划剩余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8)各学院须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成立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