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根据各专业(本科专业)学生的总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0.6+复试分*0.4)排序,如果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根据学分加权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如排序仍然相同则以外语六级、四级分数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指标按总分排序确定录取建议名单。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凡录取的学生部分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无。奖学金的等级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总成绩的排序和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及相关规定确定。
3、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原“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者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原“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一般院校的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者,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对本校生源,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第一款“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即非名额调剂生和特殊优秀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原“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和来自原“211工程”高校特别优秀的推免生第一学年由学科专项经费额外资助3000元。
4、待录取结果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