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要确保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伪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者,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学籍注册后,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我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四)我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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