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
2.所有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的培养单位;录取的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国科大集中教学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国科大学生处“新生入学须知”办理。
3.本所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本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在职考生签四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2021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硕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