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验能力考核成绩×2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成绩的使用
1.药学(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其他按照二级学科(领域)划定复试分数线,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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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 | 椒江职业中专 | 3 | -- |
医药营销 | 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 -- | -- |
医药营销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三年 | -- |
医药营销 |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 | -- |
医药营销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 -- | -- |
医药营销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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