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第一年享受A 类学业奖学金(12000.00 元/年)(中地大京发〔2018〕3 号)和国家助学金(6000.00 元/年)(中地大京发〔2017〕82 号);直博生入校后享受博士生待遇,按博士生的奖助学金有关政策执行。
2、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的硕士生优先实施硕博连读培养。
3、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 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5、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6、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我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7、所有提交的审查材料、政审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等,所有同学要扫描备存,以免以后需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2020 年9 月30 日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复试复试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