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