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学校奖学金、“路遥”助学金、“爱之翼”助学金、“暖冬”资助项目、“爱心超市”资助平台、学生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21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高职分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