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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

2021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2:15:00 解决时间:2021-03-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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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单独招生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志愿: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在同一科类间进行录取。理工类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文史类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四)第一轮录取未完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二、对口升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对口升学专业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信息,在满足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科目顺序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3-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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