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招生章程”版块进行查询。
(二)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定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将拟录取结果公布至学校招生网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学校高职扩招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拟录取结果。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三)相关说明
1、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网上公布剩余计划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未被录取考生需重新报考(12月2日左右)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新生须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6、以上各个时间节点如有变化,以吉林省考试院新公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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