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申请方式:向所在班级申请,学校组织评审
资助用途: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6000元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招生简章(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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