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条件,经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者,按(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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