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测试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四)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