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二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培养与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