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第七条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投档比例。
2.录取原则:
(1)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2)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自然通识、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时事政治、综合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
联系电话:0431-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021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