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教联[2020]8号)精神,如有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新生请认真填写《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开学报到时上交学生工作处。如有作假行为,我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附表)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暂不能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吉林省考生可在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登陆开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 ://sls.***.cn/查看学生用户手册,了解贷款政策及贷款流程。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建筑学院新生入学报到须知-高新校区
2021年长春建筑学院新生报到须知高新校区关于《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