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在入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入学资格核查。若有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