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考前健康监测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旅居史,无境外人员接触史、无体温异常、干咳等症状只须提交考生个人“苏康码、行程码”。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干咳等症状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考生如在考前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或经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在入校疫情防控监测处及时报告。
㈡进入校园
1、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进入校园,必须出示“考生准考证”,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或高于37.3℃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疫情防控监测处人员进行研判,另行安排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如在考场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㈢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的考生。
2、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提供的考生。
3、不能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不配合入口检测等防疫管理的考生。
㈣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健康码、行程码”或核酸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相关测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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