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1月17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体检录取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11月27-28日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我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2月10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并终将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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