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转本”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
2.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特殊类型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招办)。
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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