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将以上⑴-⑹材料〔(报名申请表、陈述材料、中学公示证明为原件,成绩表、综合素质评价表等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身份证等为复印件〕以“报名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要用文件夹等其他方式包装),于2021年5月11日12时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邮编:225009)。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寄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不接收EMS、顺丰之外的其他快递方式)。
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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