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下午18时)。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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