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及考核。
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评定等级及分值,亦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学院要加强对申请者推荐资格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切实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推荐综合成绩由在校学习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综合表现(学术专长等)加权形成综合成绩,其中学习成绩权重不低于70%,具体折算办法、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由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并于考核前上网公布。
4.推荐办法及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网页公布(创新创业学院的推荐办法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5.10月2日前,学院将确定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yjszs@***.cn。10月5日前经学校审核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10月12日-10月25日期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
2021年扬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