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年龄不超过19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女生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体型匀称,体重最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无色盲,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5.报名及录取办法
(1)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按云南省今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
(2)考生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6.收费标准
联合办学专业收费标准:前三年按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收取,后两年按专科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4000元1年)。
7.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同时,为更好地实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学院多措并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每年都有众多学生通过学院与云南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的“学分互认”自学考试获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还可以在毕业当年通过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进入省内相关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院推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要求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8.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察院校学员制服,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还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2.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玉溪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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