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2. 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处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 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玉溪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