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4.考生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信息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政编码:264005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2591,69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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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一、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招生工作。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
答案来源于:2021年烟台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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