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云南艺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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