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户口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本人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2张。落户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落户地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其它无效。
(三)《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某省的县级,只有省名而没有某市或某县不能落户。
(四)《户口迁移证》上的印章需清晰,除有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外,还须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印章机关与迁移证上的地址要相符,一证有4章,在迁移证右下与中缝处)。
(五)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相符;迁移证字迹清楚、工整,不得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答案来源于:2021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专科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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