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等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我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安排与同专业普通学生安排在同一校区。
5.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云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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